一、台灣手機普及率達世界第一,人手一機外,年輕人的手機更是結合PDA、相機等功能於一機,而且同時有上網功用。平時更是隨身攜帶,成為現代人不可少的生活配備。
二、然而法院、檢察署的法庭是國家行使法律公權力的地方。是十分莊嚴、莊重的地方,由民眾對法庭的尊重與重視,才能建立法院判決的威信。
三、所以在法庭開庭前,法警對於在法庭內旁聽的記者或民眾以及開庭的當事人、律師,都會要求將手機關機。
四、如果在法庭內發生手機響起,我國目前在實務上,大多是由法警或審判長加以制止,要求立刻關機。嚴重的話,審判者會命令他離開法庭,很少會動用看管的情形。
五、我國因為國情的關係,一般民眾比較沒有上法庭的經驗,往往有把法庭當作戲院看戲的心態,穿脫鞋、翹腳、嚼口香糖、相互交談的情形屢見不鮮,比起案例中美國法官的權威作為,我國法庭上的審判長是應該稍微威嚴一點,使法庭的威